欲除煩惱須無我 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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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蘊無我

「想」為「想像」之意,即是攀緣外境,回憶往事、幻想將來的心識活動。這時,「意識」攝取外境,產生概念,如面對鮮花時,眼觀看色彩,鼻嗅覺香氣,身接觸形狀,「想蘊」便構成花的慨念。當「想蘊」生起妄念,與「行蘊」融通,思維分別,能驅使身體付於行動。

「想蘊」有分别作用:一切思維中所執着的憎或愛、美或醜、貧或富、貴或賤等概念,就是這「想蘊」的心識的感覺。《俱舍論卷一》說:「想蘊能取像為體,執着男女、怨親、苦樂等相。」

「想蘊」能生情想與愛欲;此二者是輪迴生死的本因。《楞嚴經卷四》說:「想愛同結,愛不能離,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。」世間一切事物,皆先由想念而起,一念善惡之執着,即有天堂地獄的因果報應分別。

當您的「想蘊」對順、逆境時不生愛、憎;對中容境時,靈明不昧,不生取捨分別,那麼,您自然就進入「無我」的清淨境界了,正如 《信心銘》說:「至道無難,惟嫌揀擇,但莫憎愛,洞然明白」。

行蘊無我

「行」是遷流造作的意思。它於概念中產生思慮決斷,乃至造作動身發意的行為。從時間的角度看,萬物都在剎那的生滅變化之中,故人有生、老、病、死;物有生、住、異、滅,世界有成、住、壞、空。過去的消逝了,現在的正在變動,未來的尚未發生,所以一切都是短暫無常的,佛經稱之為「諸行無常」。凡夫不明此理,於無常中執着事物為永恆。

眾生並無永存、獨立、自主的體性,祇有剎那新陳代謝的五蘊身心。當一期生命報盡時,又轉投到另一新生命去,這種變遷是為「諸法無我」。凡夫不明此理,於一切事強立「我見」,執着有「我」、「我所」,因而起惑造業,受煩惱的牽纏,以至輪迴生死、受苦無窮。如果能了解「無我」,依佛法戒、定、慧三無漏學去修行,則可漸漸降伏煩惱。

識蘊無我

「識」是了解、分別之意。每人皆有能分別、了解外境的心識,這心識有三種:

一、前六識:即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此六識有了別外境之功能:「眼」見「色」起眼識、「耳」聽「聲」而起耳識、「鼻」聞「香」起鼻識、「舌」嘗「味」起舌識、「身」接「觸」起身識、「意」想「法」起意識。

二、末那識:這心識從無始以來即與我痴、我見、我慢、我愛四煩惱相應,恆審阿賴耶識的「見分」為「我、我所」而執著之,所以是「我執」的根本。

三、阿賴耶識:這心識能儲藏一切善惡種子。吾人一切善惡輪迴的業果報應,皆由「阿賴耶識」的持種功能而成。八識中以阿賴耶識為根本識,在內而言,形成各人的身心;在外而言,產生世界一切事物。

眾生被自己的「識蘊」蒙蔽時,「意識」即起分別,「末那識」執着「我、我所」,發動先天的「我執、法執」,一切煩惱痛苦,遂由此而生,所有貪瞋癡、殺盜淫、妄語、惡口、綺語、兩舌等惡業,皆因此而成。

所謂「照見五蘊皆空」,是以般若智觀照前六識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皆空,因為眼所見之色、耳所聽之聲、鼻所聞的香、舌所嘗的味、身所觸之物、意所生之分別,均是「因緣所生法」,是短暫無常的,無其自性的,緣聚則生,緣盡則散,不應因貪有而生執着,以致產生煩惱,作業受報,流轉於三界六道之中。

如果時常觀照「識蘊」的前六識空,漸漸就會消除「人我」分別,再進而觀照第七識「末那識」空,就會破除「俱生我執」,成為小乘聖人。如是漸增修行,連「俱生法執」亦可消除,則能將「識蘊」空盡,證入佛的境界。

註一 「緣起」是宇宙萬有的因果法則,一切萬物皆因緣聚而生,緣散而滅,所以是「空無自性」的。空的簡義是:一、無永恆性;二、無獨存性;三、無實體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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