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一切众生所作业,纵经百劫亦不忘;
因缘和合于一时,果报随应自当受。」
–《光明童子因缘经卷四》
根据明代莲池大师《戒杀放生文》记载:从前,广西省桂县西乡,有位张婶宅心仁厚,时常与人为善,对动物亦爱护有加,从不轻贱伤害。
有一日,猎人追杀一隻小鹿,鹿儿惊慌中逃入了张婶家里,张婶急忙用旧衣裳作遮掩,保护小鹿不被猎人发现。当猎人追来,找不到鹿的踪影,转身离去后,张婶随即把小鹿放走。但这鹿是有灵性的,知道救命之恩,临走时频频点头感谢,才不捨地离去。
第二年春天某日,忽然有一隻小鹿,匆匆走入张家中庭,把张婶两岁大的幼子,用犄角挑起带走,直奔门外田野,将孩子放下后,就跑掉了。张婶听闻幼儿哭叫,拚命追赶出来,抱回儿子。就在此时,却听得轰然巨响,回头一望,惊见自家房舍已被屋后一棵大树压倒,樑折牆塌,宅中家禽亦全被压死。
惊魂甫定,张婶才想到鹿儿是有预感能力的,捨命相救,是为了报恩啊! 由此可见,张婶一念慈心,泽及动物,亦能招感善报,母子得免横死。
又根据清代纪晓岚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所载:河北新镇县民安城,有一位县官夫人,某日中午在船上熟睡时,梦见她已去世的女儿,被人抓去宰杀。女儿痛彻肺腑,凄厉狂叫。夫人惊骇而醒,回忆梦境,似觉一切就是发生在隔邻船上,于是即命侍婢前去探究。果然发现邻船上,有人正在宰杀一头小猪,利刀猛力刺入猪喉,血流入盆,尚未流尽。那猪横卧船上,前后足被绑的情况,与夫人梦境中女儿被人用绳捆绑双脚,用红带紧缚双手的景像完全相同。夫人于是确信该猪必是她的亡女转世的,悲痛无奈中只好照价赎回尸体埋葬。
原来夫人的女孩十六岁便逝世了,在世时性情温柔和顺。只是喜爱吃鸡肉,无鸡不欢,所以,每天要特别为她烹煮一鸡,每年宰杀的鸡,就多达三、四百隻了。除此嗜好外,并无其他恶行;遭逢生命短促及堕落畜道的恶报,定是杀业太重的缘故。
各位,根据佛经,杀业深重的人,死后的果报是堕入地狱,地狱罪报受完,还会投入畜生道。若与冤家债主相遇,因缘成熟,更须一一偿还杀业果报,称为“花报”。若无功德超荐,一生、两生也未必能够脱离畜道,情况悲惨,宁不令人戒惧?
一个人若能处处设身处地为众生著想,真切体悟被杀者遇害时的痛苦、悽惨和冤屈,从而决心戒除杀业,忏悔前愆 ; 并以恭敬心、真诚心礼佛诵经,放生行善回向一切冤家债主,令彼此获得功德利益,结善缘,化积怨,才有望重业轻报。否则,果报现前,杀生偿命,又可以怨谁呢?
各位最好能戒杀放生,切勿残害虐杀动物。打猎、钓鱼者把自己的欢乐,建筑在动物的痛苦之上,试问于心何忍呢?俗语有云﹕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若然不报,时辰未到。”无故伤生害命是一定会有报应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