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憶念」及「重罪輕受」之意義

Teachings

《佛母大孔雀明王經》於佛法中雖屬「事門」,然而其中涉及教理甚多,末學將會在本網站稍後幾期,陸續與大家分享經文內容。其中很多人在讀誦時,對經文提及「億念」及「重罪輕受」之意義甚為不解,讓我們在這裡來探討一下。

佛告阿難陀。往昔之時雪山南面。有金曜孔雀王於彼而住。每於晨朝。常讀誦佛 母大孔雀明王陀羅尼。晝必安隱。暮時讀誦夜必安隱。

孔雀王日暮晨朝以咒自護,所以《孔雀咒》即名曰 Paritra,譯為擁護是也,縱追溯自七世紀或六世紀亦不例外。《大般涅槃經》云:「自有众生,非因父母而得生長,譬如孔雀聞雷震聲而便得身。」佛說法被喻為震法雷鳴法鼓,比喻眾生聽聞法音,頓生法芽,猶如春雷一動,草木生芽。

阿難陀彼金曜孔雀王。忽於一時忘誦此佛母大孔雀明王陀羅尼。遂與眾多孔雀婇女。從林至林從山至山。而為遊戲貪欲愛著。放逸昏迷入山穴中。捕獵怨家伺求其便 。遂以鳥羂縛孔雀王。被縛之時憶本正念。即誦如前佛母大孔雀明王陀羅尼。於所緊 縛自然解脫。眷屬安隱至本住處……。

佛告阿難陀。往昔金曜孔雀王者。豈異人乎即我身是

經中的孔雀王是釋迦牟尼佛之前身,經文以孔雀王的遭遇比喻眾生因為貪欲愛著,放逸昏迷而墮落,流浪三途,痛苦異常。若眾生能迷途知返,及時得聞佛法,依此修行,終於可得解脫。

阿難陀。此佛母大孔雀明王心陀羅尼。若復有人。欲入聚落應當憶念。於曠野中。亦應憶念在道路中亦常憶念或在非道路中亦應憶念入王宮時憶念。逢劫賊時憶念。 鬪諍時憶念。水火難時憶念。怨敵會時憶念。大眾中時憶念。或蛇蠍等螫時憶念。為毒所中時憶念。及諸怖畏時憶念。風黃痰癊時憶念。或三集病時憶念。或四百四病一 一病生時憶念。若苦惱至時皆當憶念。

何謂億念?《瑜伽師地論》卷第八十三云:「言憶念者。 於所觀察一切法義能不忘失。於久所作久所說中能正隨念。」《大莊嚴經》卷一:「何故憶而不忘失?答曰:以有念覺與心相應,便能憶念三世之事而不忘失。」華嚴大疏鈔三十四上曰:「攝法在心,故名憶念。」

從這段經文中,讓我們重溫「憶念」之深意。

《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》:「十方如來,憐念眾生,如母憶子;若子逃逝,雖憶何為?子若憶母,如母憶時,母子歷生,不相違遠。若眾生心,憶佛、念佛,現前當來,必定見佛,去佛不遠;不假方便,自得心開。」

這是以母子關係比喻十方一切如來,憐憫眾生,就如慈母思念子女一樣,絲毫不摻雜任何私心。但是由於孩子的愚昧任性,沒有珍惜這偉大的母愛,離家甚遠。倘若母子思念之情同樣迫切,將會永不分離。這個比喻說明眾生由於長久流浪生死,佛一直在想念度脫眾生,然而眾生因為業障太重,暫時與佛無緣,佛也難以救度他們。如眾生也像母億子般渴求佛法,不捨不離地遵照佛陀教導,努力修行,將會超脫六道輪迴,離苦得樂。

我等末法眾生,根機淺薄,迷惑障境,心力羸弱,唯有昂仗佛力,由佛力引發自力。故需時刻不離修行,以佛力、法力、自心本具之力,三法契合,才能遠離惡境,趨吉避凶,邁向菩提正道。

經文繼續說:

何以故若復有人。應合死罪以罰物得脫。應合被罰以輕杖得脫。應合輕杖被罵得脫。應合被罵訶責得脫。應合訶責戰悚得脫。應合戰悚自然解脫。一切憂惱悉皆消散。

經文意思是:應該被殺害的,籍由棍棒或賠款處罰而釋放;應該被棍棒或賠款處罰的,籍由輕打;應該被輕打的,籍由被罵;應該被罵的,籍由責備;應該被責備的,籍由顫慄;應該顫慄的,自然而釋放了,所有因此而來的憂慮煩惱都消失。

為何由死罪–被罰–輕杖–被罵–訶責–戰悚–自然解脫?在佛教來說,因果定律又如何解釋呢?

《法苑珠林》:「但所造業有輕有重,若論輕業,事懺亦滅; 若論重業,有可轉者,亦能轉重令輕,謂三途業人中輕受。」

《莊嚴王陀羅尼咒經》:「若複此人由先惡業。財命色力內外所資悉皆短乏。所求不遂親愛別離。國土荒殘王賊衰難。由此經力現身輕受。或暫頭痛或得惡衣惡食。或遭罵詈及餘毀辱。往諸業障即自消除。」

聖嚴法師對於重罪輕受與定業難轉之論,曾有開示:

「從佛教的立場看,〝惡有惡報,善有善報〞是正確的因果觀念。但是,從因到果必須有因緣的配合,所以,有時候犯了重罪,也有可能只受較輕的果報。可見,因與果的關係並非一成不變的,從因至果之間,會受到其它各種因緣的影響。例如說,同樣是一粒稻種,由於播種的時節、土壤、肥料,以及人工配種等因素的不同,結果就會造成不同產量、質量、品種。任何現象都不會出自於孤立的因及孤立的果。…….」

家師觀成上人在講經時,常常以打球的方式去解說因缘果報:當打球時,發球手把球打向前方,在前往的途中,忽然有人用手或物件碰向該球,那麼球就會轉移了其前去的方向,落下的地點及力度便會更改,效果完全不同了。

由此可見,我們必須每天勤策懺悔持戒,止惡行善,發菩提心,精進修行,才能業障消除,成就佛道。

 

發佈留言